您当前的位置 : 中国义乌网>美食>新闻 正文

台“馊水油案”一审 涉案公司董事长获刑20年

发布时间: 2015-07-25 09:53:10 来源: 中国新闻网 作者:

  台湾屏东地方法院24日就去年震惊全台的“馊水油(地沟油)案”进行宣判,强冠公司被罚款5000万元(新台币,下同),强冠公司董事长叶文祥及副总经理戴启川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。

  涉案的地下油行业者郭烈成被处有期徒刑12年、罚金5万元,其员工施闵毓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

  2014年9月,屏东县爆发“馊水油”事件。台湾警方侦查发现,郭某等6人涉嫌在屏东、高雄等地以回收的“馊水油”等废油,混杂制成食用油、饲料贩售,知名厂商强冠公司向郭某采购上述劣质食用油,混制成“全统香猪油”贩售,受波及下游厂商近千家。“馊水油”甚至被销往香港和澳门,震惊海内外。

  据中央社报道,屏东地方法院合议庭24日以叶文祥及戴启川违反“食品卫生管理法”及加重诈欺罪,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20年,其中5年可易科罚金,以1000元折算1日。

  法院方面还透露,“馊水油案”中,进威公司卖皮革油给饲料公司部分仍在审理中。

扫一扫加中国义乌网为好友
编辑: 张姚瑶
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自律管理承诺书 网络安全举报电话:0579-85516611 Copyright © www.zgyww.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批准文号:浙网信办[2015]12号 浙ICP备15020224号-1 中国义乌网&义乌广阔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