鲁迅觉得吃甜点可以缓解工作中的紧张疲劳。嗯,很多女孩子也是这么想的。
今天(10月19日)是鲁迅先生逝世79周年。翻开鲁迅当年的日记,我们会发现,除了那个“横眉冷对千夫指”、“怒向刀丛觅小诗”的斗士鲁迅以外,还有一个你或许未曾发现的“食客”鲁迅。
在流水账式的日记中,单是各类佳肴珍馐以及各种饭馆酒肆的名目,便占去了所记内容的大部分。
粗略统计鲁迅早期记于北京的日记中所提到的饭馆名目,大概有六十五家之多,其中既有北京市民阶层所谓“逛小市,听小戏,吃小馆”的“小馆”,也有诸如“同丰堂”之类可做地道满汉全席的高级大饭庄。
荤膳
鲁迅原是绍兴人,他的美食名录里自是少不了江浙风味。江浙一带气候湿热,鲜肉不易保存,于是人们便在腌制、酒糟、霉干中另辟蹊径,得到一番比鲜味更加醇厚的味觉体验。
1912年,鲁迅受蔡元培邀请,到教育部任职,离开家乡来到北京,自此,乡味便成了他“思乡的蛊惑”。
不过,幸好有家人以及来自家乡的朋友不时地替他寄来家乡特产,那些从家乡寄来的干鱼、风鸡、腊鸭等乡味,都被鲁迅一一郑重地写在日记里。
不只是腊味,江浙一带的糟货亦是闻名。鲁迅在日记中提到过一种用酒糟腌制的咸鸭蛋,写作“糟鸭卵”,读来甚是可爱。
糟,即酒之馀,虽为酒的下脚料,却保存了酒的精魂。用酒糟腌制过的食物,不仅保存的时间较长,而且还带了诱人的香气。用酒糟腌制过的咸鸭蛋切开时油光澄亮酒香扑鼻,流油蛋黄的绵软细密捎带着酒精的刺激感,挑逗着食客的每一根味觉神经。
此处鲁迅并未点明这“糟鸭卵”用的是哪种酒糟,不过他曾在日记中批评北京劝业场上的一家名为“小有天”的闽式菜馆,说其菜肴“不甚适口,有所谓红糟者亦不美也。”
显然,鲁迅对“红糟”的味觉体验已经上升到一种审美境界了,他对酒糟的研究可见一斑。
除开腊味、酒糟,江南的酱肉也是食客心中的一道风景,苏州五香酱肉在北宋时期就已出现,距今己有悠久的历史。
在1929年2月27日的日记中,鲁迅记道:“午后钦文来,并赠兰花三株,酱鸭一只。”
此时鲁迅已经定居上海,友人许钦文同为浙江人,定是知晓鲁迅口味的,不仅捎来“酱鸭一只”,且并赠“兰花三株”。
这样的搭配既有《水浒传》里梁山好汉大块吃肉、大碗喝酒的爽气,又有屈子《离骚》中“朝饮木兰之坠露兮,夕餐秋菊之落英”的清雅,大俗和大雅搭配在一起,竟别有一番美意。
江浙多河湖,故而盛产鲜鱼肥蟹,鲁迅亦享受此种高蛋白肉类在唇齿间逡巡的感觉。即使后来离了家乡,他在日记中仍旧多次记下吃鱼食蟹的经历。
他在日记中提到多种鱼类的名目,如鲫鱼,曹白,鳆鱼,土鲮鱼,松花江白鱼等。
北京的各大饭馆,鲁迅去得最多的就是位于南半截胡同的广和居。
民俗学家邓云乡曾在自己的著作《鲁迅与北京风土》中提到广和居里有道名菜,唤作“潘鱼”,又叫“辣鱼”、“芙蓉鲫鱼”。鲁迅喜食辣,因为他认为吃辣能发汗解困,以消读书之疲。
当鲜鲫鱼与热滚油、红辣椒、青葱丝相遇,再经老字号店心传相授的独特烧制法,一道鲜香热辣的“潘鱼”下肚,大汗淋漓之际不仅解困消疲,更能忘了旅居他乡之苦。
但比起鱼来,鲁迅更喜欢吃蟹,因为吃蟹既可享受好友聚宴的“众乐乐”,也可体味一人食的“独乐乐”,而吃鱼似乎只有众人聚在一起时才有乐趣。
1915年9月10日的日记中,鲁迅写道:“晚齐寿山邀至其家食蟹,有张仲素、徐吉轩、戴芦舲、许季上,大饮啖,剧谭,夜归。”“大饮啖,剧谭”五个字传神地描绘出当时聚友食蟹的酣畅淋漓之快感。
鲁迅写食蟹,大多是9月份,此时的秋蟹黄满膏肥,如润玉凝脂滑香饱满,他不仅写到与众友人共同享受食蟹的乐趣,更多次写到一人独食的美妙体验。
如1918年9月13日的日记中鲁迅说自己:“夜食蟹二枚”,紧接着两天后又写道:“下午食蟹二枚”,更有贪吃的时候甚至“自食四枚于夜饭时”,这里写吃蟹便是一人食时享受“独乐乐”的情景了。
素蔬
鲁迅曾在《朝花夕拾》的引言里说:
“我有一时,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:菱角,罗汉豆,茭白,香瓜。凡这些,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;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。后来,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,也不过如此;惟独在记忆上,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。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,使我也时时反顾。”
那些留存于记忆中“极其鲜美可口”的蔬果使得鲁迅对旧来的意味流连忘返,这些东西也许不见得有多美味,但因为那是小时候吃过的,于是便成了人所习惯且无法割舍的食物。
比如那绍兴居家必备的梅干菜,色泽黄黑,脆落爽利,咀嚼起来满口留香,同脂滑肉嫩的五花肉形成绝配,即所谓的“米饭杀手”——梅干菜烧肉。
梅干菜既是绍兴居家必备,那么个中牵引的自然是缕缕乡情,客居在外的游子,心心念念的便是这一口。
鲁迅在其小说《风波》里就曾写到女人端出“乌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黄的米饭,热蓬蓬冒烟”的生动场景。
从文字的描述来看,这里的“蒸干菜”兴许就是这颇具特色的绍兴梅干菜吧。而在鲁迅的日记中,更是屡次提到家里的母亲专门给他寄来各种菜干,即使鲁迅无法回到故乡,只消一碟乌黑干菜,一碗绍兴黄酒,便能把一个关于故乡的梦切实地做完。
鲁迅极爱吃水果,各种类目的水果他基本都爱吃。
在他的日记中经常提到朋友间往来互赠水果的情景,而且他还常常因为吃水果一下子吃太多,而导致肠胃不舒服。
如在1912年一篇日记里,鲁迅说自己:“夜作书两通,啖梨三枚,甚甘。夜半腹痛。”鲁迅一边作书一边吃梨,“甚甘”二字可读出他对这梨的爱不释“口”之情,不过梨品性寒凉,故而不可多吃,鲁迅一时没忍住一口气吃了三枚,结果导致半夜里肚子疼起来。
在1912年的另一则日记里,鲁迅写道:“饭后偕稻孙步至什刹海饮茗,又步至杨家园子买蒲陶(注:葡萄),即在棚下啖之,迨回邑馆(注:当时鲁迅住在北京的绍兴县馆里)已五时三十分。”
这则日记写于九月,正值初秋时节,此时的葡萄珠圆玉润,味道微酸而有回甘。鲁迅食罢午饭喝完茶,还不忘步行到果园里去买那正逢时节的葡萄,葡萄才刚买到手,还等不及拿回住所,便在果园的葡萄棚架下大吃起来,现摘现卖,现买现吃,对于美食一刻也按捺不住。
小食
鲁迅常熬夜写稿校稿,经常整栋楼都寂静了,窗外一点声音都没有了的时候,他开始在台灯下写文章。
如萧红所回忆的那样,“许先生说鸡鸣的时候,鲁迅先生还是坐着,街上的汽车嘟嘟地叫起来了,鲁迅先生还是坐着。有时许先生醒了,看着玻璃窗白萨萨的了,灯光也不显得怎样亮了,鲁迅先生的背影不像夜里那样黑大。鲁迅先生的背影是灰黑色的,仍旧坐在那里。”
在这般熬夜的情况下,鲁迅夜里总是要在手边备一些吃食。
除了惯常的花生、核桃、杏仁之类的干果以外,淀粉类的饼干点心也是他的夜宵必备之物。
为了避免出现夜里无食物可吃的情况,鲁迅每次外出回来的路上,基本都会顺带买些小食,尤其特别爱买糕点,或者是稻香村的点心,或者是临记洋行的饼饵。
如鲁迅在1913年5月10日的日记中写道:“晚往徐景文处治齿,归途过临记买饼饵一元。”患了牙疾仍然不忘回来的时候买点吃食。
更甚者,在另一篇日记中则有:“晚与五六同人出校游步,践破砌,失足仆地,伤右膝,遂中止,购饼饵少许而回,于伤处涂碘酒。”
鲁迅在散步的过程中因为踩到破砖而不小心摔伤了膝盖,但即使受了伤,也依然不会改变他要在路上买点吃食的计划。
对于他来说,膝盖破了,回去涂点碘酒就好,买吃食的计划可是不能被耽误的,故虽然终止了散步,却仍然要“购饼饵少许”之后才能安心返回。
在1923年11月7日的日记中鲁迅写道:“午后往图书阅览所查书,无所得。买馒头十二枚而归。晚风定。”在查阅书籍而一无所获的时候,也唯有食物能慰藉受挫的心灵。
鲁迅出生于江浙,江浙一带习惯于将有馅无馅的面点统称为“馒头”,无馅的白面馒头显得朴素憨厚,有馅的馒头则显得性感迷人,就像一个乡下姑娘把粗布花裤换成了迷你短裙。
“馒头”相传是三国时期诸葛亮所发明,据说诸葛亮在七擒孟获、平定南蛮之后,过江时受战死冤魂之阻,为了祭奠河神,诸葛亮又不忍用人头祭祀,故命手下杀牛宰猪包成面团,然后投于水中以示供奉,自此民间沿袭此风俗,这便成为“馒头”的起源。
“馒”通“蛮”,“馒头”即意为“蛮头”。而在其它几篇日记中,鲁迅将“馒头”写作“馒首”,再加上这一历史传说的联想,以后再见到馒头这种朴素的面点时,竟生出几分怖畏之感。
鲁迅买糕点,也不单是为了给自己准备夜宵,也有招待来客之用,只是鲁迅有些惧惮男性来客,因为男客往往食量太大,经常把鲁迅准备的点心吃个精光,于是鲁迅便机智地发明了一种“花生政策”。
他说:“我时常有点心,有客来便请他吃点心;最初是『密斯』(注:即Miss,小姐)和『密斯得』(注:即Mister,先生)一视同仁,但密斯得有时委实利害,往往吃得很彻底,一个不留。”
鲁迅有些忿忿不平,因为若是这样的话他如果自己想吃,就又须出去买。
于是他便以花生代替原本的点心,结果这一招卓有成效,自从把点心换成花生以后,男客们就吃得不多了,而此时鲁迅的“好客精神”又来了,看到客人吃得不多,他便不禁开始敦劝,有时竟劝的不喜欢吃花生的客人因此而慌忙逃走。
鲁迅却像个守护住自己秘密基地的孩子一样,在文章中无不骄傲地写道:“从去年夏天发明了这一种花生政策以后,至今还在继续厉行。”
彼时鲁迅的友人们,对他“厉行”的所谓“花生政策”也是满怀怨念的吧。
鲁迅爱买糕点,更爱吃糕点。
在他记于1913年5月2日的日记中写道:“午后得羽太家寄来羊羹一匣,与同人分食大半。下午齿痛。”羊羹是由红豆与栗粉混合后蒸制而成,口味偏甜腻,但与清爽的绿茶则形成最佳CP,因此常用作下午茶点心。
羊羹发源于中国,在日本尤为流行。鲁迅曾留学日本,多少也受此风尚影响。羊羹半透明的果冻状里裹藏着甜豆沙的细馅,口感细腻绵软,鲁迅一下吃得太多,下午牙便开始痛。
本以为接下来的几天里鲁迅会茶饭不思,结果在紧接着记于第二天5月3日的日记中却是这样的文字:“午后赴王府井牙医徐景文处治牙疾,约定补齿四枚……过稻香村买饼干一元。”
昨天才刚因为吃羊羹吃得太多而牙痛,结果第二天一看完牙医就仍旧风雨无阻地去稻香村买饼干。
甘嗜
鲁迅喜好甜食,在他的日记中光是提到糖果,就有饴糖、干焦糖、柠檬糖、柿霜糖、核桃糖、玫瑰酥糖、咖啡薄荷糖等多种品类。尤其是柿霜糖,这是鲁迅最喜爱的甜食之一。
柿霜糖是一种河南名产,圆圆的黄棕色的小薄片,吃起来又清凉又细腻。
鲁迅第一次吃到这种糖,是一位友人特地带给他品尝的,他一尝觉得确实是好吃。后来又听许广平说这是河南的名产,是用柿霜做成的,性凉,如果嘴角上生些小疮之类,用这个糖一搽,便会好。
鲁迅听了感叹道:“怪不得有这么细腻,原来是凭了造化的妙手,用柿皮来滤过的。”可惜待到许广平向鲁迅说明柿霜糖的妙用时,鲁迅已经将刚得到手的柿霜糖吃掉了一大半。
听完许广平的介绍,鲁迅连忙将所余的收起,准备在将来嘴角生疮的时候,好用这个糖来搽。
但是到了夜间,鲁迅就忍不住了,将自己藏起来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,而且一边吃还一边安慰自己道:“嘴角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,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。”不料一吃,就又吃掉了一大半。
蜜饯也是鲁迅的心头所爱。
蜜饯即果脯,属于北京的名小吃之一。蜜饯“以蜜相煎”的做法可谓是甜上加甜,这对于爱好甜食的鲁迅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了。桃脯、杏脯、苹果脯以及蜜枣等都被鲁迅记于日记中,他还时常寄些果脯给远在绍兴的母亲品尝。
酌酒
鲁迅的弟弟周作人在《鲁迅的故家》一书中回忆道:“鲁迅酒量不大,可是喜欢喝几杯,特别有朋友对谈的时候。”
不过鲁迅的胃不大好,大多时候喝的都是具有滋养功效的药酒。
如他在日记中提到朋友送他的两瓶薄荷酒,此酒是一种把薄荷叶、柠檬皮和其他药料加在酒精里蒸馏以后,再放入糖和少量薄荷油而制成,口味偏甜腻,据说还有促进肠胃消化的功效,也的确适合鲁迅这种本身爱吃又因肠胃脆弱而容易食滞的人。
此外,他还常喝一种唤作五加皮酒的药酒,这种药酒在中国民间广泛流传,属于传统配制的药酒。
一般以白酒或高粱酒为基,加入五加皮、人参、肉桂等中药材浸泡而成,具有行气活血、驱风祛湿、舒筋活络等功效。
鲁迅常受肩痛之苦,喝此药酒而有所缓解。另有诸如所提白玫瑰酒、中山松醪者,亦有此疗养之效。比起鲁迅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另一名资深老饕——北宋大文豪苏轼,还曾专门为“中山松醪”作赋。
鲁迅虽因身体之故而对于饮酒有所克制,但也不免有与朋友饮酒至大醉而归的时候。
如在1913年2月的一篇日记中,鲁迅写道:“戴芦舲来看《笔耕园》以为甚佳,晚同往广和居饮。夜胃小痛,多饮故也。”
1913年3月的一篇日记里则写道:“子英已移居延寿寺街花枝胡同。晚同往视之,饮酒一巨碗而归。……夜大饮茗,以饮酒多也,后当谨之。”在与好友宴饮交欢之际,几杯酒下肚,脸红目亮,逸兴遄飞,自是人生娇憨态,此时又何以顾得“饮酒伤身”之类的诤言?
饮酒须有下酒菜,没有下酒菜的饮酒,就如同没有月色的夜晚一样,甚为无聊。
如鲁迅记于1930年8月的一则日记中有:“晚在寓煮一鸡,招三弟饮啤酒。”即使饮啤酒,也须有鸡来相配。不过佐酒之物大多时候还是花生、鱼干之类的小食,以及独具绍兴特色的茴香豆、油豆腐之类。
茴香豆我们是熟悉的,光是孔乙己关于“茴”字的四种写法便足以让这种小食在我们的记忆中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茴香豆由蚕豆所制,酥软清鲜,香味馥郁,极耐咀嚼,是佐酒的佳肴。而那油豆腐,也是江浙的特色小食。豆腐油炸之后再入水煮,外酥里嫩,口感极富层次,而且内里疏松,极易入味。
嗜辣的鲁迅把油豆腐作下酒菜的时候,多半会配上一叠鲜红的辣椒酱,焦黄上面一抹鲜亮的红色,怕是饮酒的欲望也会多添几分。
在1912年8月22日的日记中,鲁迅写道:“晨见教育部任命名氏,余为佥事……晚钱稻孙来,同季市饮于广和居,每人均出资一元。归时见月色甚美,骡游于街。”
彼时正是鲁迅初赴教育部任职预备大展宏图的时候,虽然之后壮志未酬,但所记饮酒的当晚必是“兴尽晚回舟”,虽没有“误入藕花深处”的美妙经历,却在归来时与美好的月色撞了个满怀,于是鲁迅无不潇洒地“骡游于街”。
五十三岁寿辰全家合影(1933年)